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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7-03-03
各相关企业:
根据环保部《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的有关要求,中再生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再生资源行业有先进处理处置技术的企业统一申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
一、相关领域
1.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处理技术;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畜禽粪便、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技术;
4.尾矿、赤泥、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
废物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5.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铬渣、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二、报送方式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见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附件1),并按照(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附件2)的要求编写技术报告,于2017年4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技术报告(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再生协会。专委会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申报材料电子件(均为word文档),请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申报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联系方式
城市垃圾分类和餐厨处理技术联系人:胡佳伟 010-59338256
农林垃圾处理联系人:曹阳 010-59338241
报废汽车分会联系人:张莹 15910908056
危废委员会联系人:周立臻 010-59336402
电子废弃物分会联系人:吴晓珂010-59338241
传真:010-59338248
附件:《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推动相关领域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满足污染治理对先进技术的需求,我部决定征集、筛选先进技术并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为各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参考。为做好目录编制工作,请针对以下重点领域,对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先进技术的推荐工作。
一、重点领域
(一)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处理技术;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畜禽粪便、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技术;
4.尾矿、赤泥、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5.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铬渣、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二)环境噪声及振动控制
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2.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
3.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4.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5.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二)污染治理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至少已有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报送方式
请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编写技术报告,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申报表和技术报告(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相应领域技术支持单位。申报材料电子件(均为word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相应领域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申报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附件: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附件2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一、技术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技术报告是在申报表基础上对技术更全面、详实的介绍,其内容应客观、准确,并与申报表内容协调一致。申报材料若缺少技术报告则不予受理。
二、技术报告正文应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内容:
1.技术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技术和工艺内容。
3.技术特点、优势及主要工艺设备。
4.主要工艺设计参数。
5.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分析。
6.技术工程应用情况。
7.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设想等。
三、技术报告附件为可证明技术先进、效果明显、能够满足我国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市场需求的文件(可提交复印件),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典型案例监测报告(必不可少,若缺少则不予受理)。为申报表中典型案例表所填案例对应的环境监测报告,各级环境监测站或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均有效。
3.典型案例项目验收报告。
4.典型案例项目用户反馈意见。
5.查新报告、鉴定或专利证书。
6.获奖证明。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