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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天津召开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3-05-29

5月18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合多家研究机构及企业共同制定的《再生资源 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天津召开。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文、中国社科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丁以文以及标准参编单位、媒体等20余位代表出席现场会议,70余家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会议。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在致辞中谈到,为解决再生资源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再生资源企业基于自我规范需求摸索出一整套合规监管与运营模式,即以团体标准《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规范行业交易信息存证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形成完整的交易证据链,合规适用各项税收政策,降低税务风险。他希望《规范》的发布能为各类存证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标准依据,避免存证平台“野蛮生长”影响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唐艳菊代表起草组发布了标准主要内容以及制定依据。标准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管理要求,明确了存证平台数据采集清单和采集方式,规范了采集、存证、查询和验证全流程的技术标准,通过数据实时采集及防篡改等技术手段,证明再生资源行业交易的真实性,辅助税务部门监管,帮助企业合规解决“第一张票”缺失难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文认为《再生资源 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发布是行业企业基于现行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要求,自己探索出的税法遵从路径,值得其他行业学习和借鉴。他指出,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数字管税或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上游涉及大量个人或个体经营者的行业,可以参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做法,借助互联网存证等智慧手段规范行业税务管理,探索合规遵从路径,进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建议中再生协会更大范围推进《规范》的应用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内容,争取税务主管部门的采信。

中国社科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高度肯定了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肯定中再生协会和企业对行业税法遵从做出的努力。他认为《规范》从实际交易链条和税务征管要求出发,结合现行数字技术手段,在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同时,解决了税务部门和企业对交易证据链认知不匹配的问题,是行业自觉遵从税法的典范。

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丁以文认为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是再生资源企业主动适应税收环境的具体体现,通过数字存证技术完整收集全链条数据,不仅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同时对化解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有着重要意义。他建议协会、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向当地税务机关宣传此标准,同时建议企业能主动响应,积极将自身交易数据纳入平台采集范围,充分发挥此团标的作用。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账本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再云汇(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代表介绍了存证平台在各地税务管理中的实践和应用情况。据企业介绍,湖北、宁夏、安徽、黑龙江、江苏、浙江等区域税务管理部门已经对存证平台进行了采信,用以辅助税收征管,为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以及一般纳税人回收企业解决税前扣除凭证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次会议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业务部副部长胡佳伟主持、标准工作组张莅莉等参加。

与会专家向参编企业代表授牌

《再生资源 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T/ZGZS 0107—2023)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北京绿账本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盈拓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城中富矿(天津)数据有限公司、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已于2023年5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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