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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类危废热解固体产物利用环节豁免可行性”讨论会在京顺利举行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0-01-19

2020年1月18日,在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应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在北京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有机类危废热解固体产物利用环节豁免可行性”讨论会。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静主持本次讨论会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任胡华龙、原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杨玉飞博士、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何艺博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院固体室主任李敏、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孙书晶、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双喜教授、湖南省环境保护研究院固废所所长李二平研究员、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果英、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鹏飞、广州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成、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邓坚志等企业代表及行业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在会议上进行了致辞,他表示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符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向,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环节问题的解决对实现循环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们听取了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鹏飞关于有机危险废物热解处理过程产生的底渣利用全过程豁免管理可行性的论证报告,评阅了讨论项目的相关汇报材料,并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最终形成如下意见:针对油漆渣、干膜渣及树脂粉、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热解产生的底渣(炭黑)申请进入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具有可行性,且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废城市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同时提出明确有机类危险废物热解固体产物具体名称;进一步明确处理对象有机危险废物来源类别、有害物质组分及去向,分类提出豁免申请;针对具体来源危险废物类别完善下游利用企业利用效果相关数据资料;条件成熟时,制定相应类别有机废物热解产物利用技术规范等建议。

本次专家讨论会,明确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条件,对企业选择危废资源化利用走豁免管理路径给予了肯定,专家提供的建议对企业为实现危废豁免需开展的进一步工作具有实际指导作用,交流结果也将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产生积极作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作为危废行业专业社会组织,将继续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危废资源化发展方向,为构建循环经济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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