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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9-0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已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理事会第65次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月18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现就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供销合作社参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工作。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比较完整,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培育了一批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当前,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正在逐步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作为重大机遇抓紧抓好,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出供销合作社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目标

  发挥供销合作社乡村经营服务网络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激发企业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以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县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经营服务网点达到4万个,年收入超过5亿元的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达到10家,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农业农村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建立县、乡、村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断巩固完善供销合作社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经营网络向乡村下沉、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加快建立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稳定乡村回收渠道,对已有的乡村回收站点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升级,实施规范化经营;在网络薄弱和网点空白的地区,主要通过对现有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采取收购、租赁、加盟、兴办专业合作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整合,规范配备垃圾收集设施,有条件的探索开展就地资源利用,做实回收渠道,夯实回收网络基础。以县域或较大的乡镇为辐射半径,建设或改造一批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实现农村周边生活垃圾的就近分拣处置。以地市或更大的区域为覆盖范围,科学规划建设综合利用园区,对接上游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提高分拣加工精细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牵头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积极参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技术优势,在环卫清运网络覆盖的县城和部分乡村,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在收集环节,探索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使可回收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在环卫清运网络覆盖不到的乡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基础,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产生量大、再生利用率高的品种为重点,积极开展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纸、废玻璃、旧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授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村镇保洁、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土壤修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以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契入点,参与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探索开展秸秆还田服务;鼓励系统农资企业通过微生物技术,将秸秆转化为育苗土、育秧盘、生物有机肥等产品,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依托系统食用菌协会,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实现秸秆减量化、资源化;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探索开发秸秆纤维提取等综合加工利用业务,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配送和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理等模式,积极搭建以“供销合作社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模式的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资企业在规模化养殖较为发达的农业主产区,利用畜禽养殖企业产生的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还田,做到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减量化。

  (四)积极开展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参与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广智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与深耕施肥一体化等施肥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私人订制”的测土配方肥和液体肥,减少盲目施肥和过量施肥。引导系统农资企业研发应用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组合套餐,开展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依托“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系统农资企业加大农资质量追溯、农资物联网建设力度,做到“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

  (五)大力培育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坚持市场化原则,发挥中国供销集团、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各级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整合,推动同业经营企业联合合作,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行业领军企业。发挥系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率先成立服务乡村环境服务的专业性公司,以县域为服务对象,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服务重点,以整体打包第三方治理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江河湖泊水体治理、农田土壤修复、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建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由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牵头,财会部、合作指导部、科教社团部、农业生产资料与棉麻局、中国供销集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等单位参加,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协调支持。总社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大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由供销合作社承接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供销合作社纳入到参与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加强与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税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支持。

  (三)抓好示范引领。积极推广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做法。支持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差异性、可复制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一批标杆样板。根据系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及时总结提炼一批符合供销合作社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为系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典型案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实际出发,围绕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系统内外新闻媒体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人才技术支撑。依托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加强相关业务的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加快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的技术优势,加快研发和应用符合农村环保产业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现代化水平,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消除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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