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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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开展2017年再生资源行业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7-02-24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的诚信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在商务部、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会自2008年起积极推进实施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现2017年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拟于2017年5月份公布,届时将通过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
有意申报的企业,请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情况说明》,并填写《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本批参评企业名单。
联 系 人: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处 曹阳 苏然
电子邮箱:caoyang@crra.org.cn 249923833@qq.com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7层
邮 编:100052
电 话:010-59338247/55 传 真:010-59338247/55
附:关于开展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情况说明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情况说明
各会员单位: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诚信也是企业的生命线。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7]3号),商务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在有关行业开展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作为全国性的再生资源行业组织,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并授权开展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协会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着力于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协会将把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信用评价工作为契机,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为营造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员企业;
2、获得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资格满3个会计年度;
3、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4、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非盈利。
三、实施方式
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组织实施,邀请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作为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四、评价体系内容
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指标、竞争力指标、财务状况指标、信用记录指标、项目执行情况指标。
评价标准:根据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制度,借鉴其他行业协会试点工作经验,遵循简单性、可比性和公开传播性的原则,由协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设计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价标准,对受评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实际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相关指标设计中以客观性统计数据为主,尽量减少可能有自由裁量权的指标,对必须依据自由裁量评定分数的,由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集体会商确定。
信用等级: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即AAA级、AA级、A级、B级、C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五、申报程序
1、企业填写《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附件1),传真至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处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后开通网上申报数据系统。
2、协会向参评企业发出《关于登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的通知》,企业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crra.org.cn),点击“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栏目,登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系统”,完成网上数据申报。
3、在线打印申报书后,将申报书纸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企业也可提供其他有助于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的材料。
六、评价结果应用
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将在以下方面得到应用和推广: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协会信评部将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名义向参评企业发送《全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上发布。适时合力推动有关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在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及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时,参考、认可评价结果,给信用良好的企业以优惠和便利。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信评委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
七、评价费用
协会按照相关规定,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向参评企业收取信用等级评审费12000元,包括评价工作成本(如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报告,宣传推介,牌匾、证书制作等)。请参评企业在向协会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将评审费一次性汇入协会账户。
开户名称: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开户银行: 农行北京宣武支行
银行帐号: 11171101040010869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阳、苏然
电子邮箱:caoyang@crra.org.cn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7层
邮 编:100052
附件:1、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
2、企业需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
3、“数据在线申报系统”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