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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4-06-03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行业信用秩序、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等文件精神,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合作提供信用支持,我会将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组织开展2024年再生资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的均可自愿参与申报:
(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员企业;
(二)企业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
(三)未被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
(未参加过我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或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评价工作。)
二、时间安排
申报报名及提交材料:2024年4月30日-7月15日
信用等级评定:2024年7月16日-8月15日
评价结果公示:2024年9月初
评价结果公布:2024年9月底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请企业于7月15日前提交《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附件),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我会联系人邮箱。
(二)提交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中国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与秘书处联系索取),并按照《申报书》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规定时间内直接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至我会联系人邮箱。
(三)第三方评审
协会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再生资源利用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信息核查及评审,并出具初评结果。
(四)专家评审
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结果。
(五)公示和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协会官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并颁发统一样式、编号且官网可查的企业信用等级牌匾、证书及评价报告。
(六)年度复评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需进行两次年度复评,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四、评价结果宣传和应用
再生资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下设为 AAA、AA、A、B 和 C。对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将通过广泛的国内外合作渠道对信用企业予以积极推广,拓展应用范围:
(一)权威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公众号、行业媒体、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商务信用服务平台等权威平台公布。
(二)行业推荐。作为协会开展企业推介、行业活动等工作重要参考;同时,协会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委及信用中国平台重点推荐。
(三)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信用等级标识可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宣传材料、产品包装、产品铭牌、网站、公众号等。
(四)市场拓展及招采活动。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等事项中使用。
(五)金融服务应用。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在不必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前提下,获批办理银行保函业务、融资贷款业务。
五、评审费用
申报企业缴纳评审费用15000元/3年(3年有效期内,两次复评费用不再收取)。请将评审费用汇至协会账户,由协会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信用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愿参加、非盈利性为原则。评价费用用于信用评价企业的对外宣传、推广,证书牌匾制作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价工作开支等。
户 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开 户 行:农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11171101040010869
六、联系(邮寄)方式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横二条2号华恒大厦601
联系人:苏然18810042527、曹阳13552423236
邮箱:345788995@qq.com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