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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严打"洋垃圾"走私 年内查获案件42起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7-12-01

  2017年以来,南宁海关重拳出击打击“洋垃圾”走私,年内共立案查办“洋垃圾”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案件42起,涉案货物3.19万吨。南宁海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切实增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意识,全面履行把好国门的职责,筑牢口岸安全防线,坚决把“洋垃圾”拒之于国门之外。

  进入我国的洋垃圾大部分都是废旧塑料、废旧衣服、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纸张、废旧橡胶制品、金属冶炼矿渣等有毒有害物品,严重危害国内生态环境。多年来,南宁海关都对“洋垃圾”走私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各类危害生态安全的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堵住洋垃圾等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各类有害物资流入渠道。

  据统计,2017年以来,南宁海关共侦办“洋垃圾”走私罪案件4起,涉案货物2997.62吨,其中包括走私固体废物、走私氧化锌粉、走私旧纱布等;“洋垃圾”走私行为案件3起,涉案货物32.38吨;“洋垃圾”违规行为案件35起,涉案货物2.89万吨,涉案货物有氧化锌粉、银精矿、氧化皮、湿法炼锌浸出渣等。

  从查获案件口岸分布来看,防城海关查获案件19起,涉案货物1.8万吨,钦州海关查获案件5起,涉案货物9337.81吨,钦州保税港区海关查获案件5起,涉案货物1413.86吨,梧州海关查获案件5起,涉案货物218.4吨。

  今年以来,南宁海关加强对关区申报进口的氧化锌粉、铁矿、铜精矿等矿产品以及其他易伪瞒报商品的风险分析,加大关区货运渠道易伪瞒报为固体废物商品的布控查验。

  走私“洋垃圾”危害极大,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13日,东兴海关对近年来查获的约250吨走私入境废旧衣物进行了无害化销毁。“洋垃圾”往往不易自然降解,如果采取焚烧或者填埋的方式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东兴海关采用专业无害化处理方式,彻底杜绝“洋垃圾”再利用。

  2017年6月份,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防城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的“GN1607”走私废物案做出一审判决,某公司从2016年2月以来陆续进口的“废五金”、“聚丙烯的废碎料及下脚料”等6票货物,经现场关员查验,发现上述货物实际为废旧计算机设备及零配件、未压扁的汽车切割件等,共计48个标箱,565.775吨,几名被告人犯走私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该团伙的获刑,严厉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

  南宁海关结合关区特点,召开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全面打响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打击洋垃圾走私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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