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洋垃圾”鉴别有国标可循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月正式实施 > 正文
“洋垃圾”鉴别有国标可循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月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7-10-25
“洋垃圾”能不能进国门,要看符不符合严格的标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这四类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将禁止进入国门。
昨日,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本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关于固体废物鉴别的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洋垃圾”属性鉴定的重要依据。
统一固体废物鉴别尺度
记者了解道,“固体废物”的合法回收利用,是全球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弃物,对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状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有些特殊金属,我们国家没有这种金属矿,或者开发成本、直接进口成本比较高,还不如从国外的废品中提炼,这时候就需要进口相关的固体废料。但进口固体废料也会带来环境污染、疫病传入等问题。特别是洋垃圾非法入境以及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相关业内人士介绍,此前,固体废物鉴别主要依据2006年制定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对我国固体废物鉴别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固体废物种类越来越多,这个鉴别导则在应用中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难以满足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统一各个检验机构或鉴别机构鉴别固体废物的尺度,《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发布施行。
控制“洋垃圾”入境
据悉,《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明确了固体废物的种类、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物质种类、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同时,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有利于进口废物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管理对象,可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和生态循环技术的发展,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效率,使其向综合利用产品转换更通畅。
据介绍,该标准是“洋垃圾”属性鉴定的重要依据,将成为我国控制境外“洋垃圾”进入境内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将为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据厦门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9月厦门口岸累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165.8万吨,其中被判定为环保不合格直接退运出境的达118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