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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再生资源退税给资源化环节才是最终目的,废纸退税有望给分拣加工环节!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5-07-17
先来说废钢铁。废钢铁2011年开始全额征收17%的增值税,四年多来,行业经历了一个又一个严冬,废钢比下降了一半有余,回收行业基本瘫痪,大企业退出。为了重新争取税收政策的支持,废钢铁应用协会决定从规范行业自身入手,扫除政府在产业政策执行中的管理顾虑,2010年开始制定《废钢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准入标准及管理办法》,并在2012年由工信部出台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自此,废钢铁回收行业开始有了回收与加工的界限,并且拥有了准入门槛。随后的三年里,一共有三批132家废钢加工配送企业进入了白名单。这里我们要分析一下,废钢铁制定准入条件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首先,淘汰落后的,扶持规范的。很多企业说,我们不是一定要税收优惠,我们要的是公平。你纳税,别人偷税漏税,你环保,别人肆意排倒,你精挑细选,别人参杂参水,这是在不公平的条件下竞争,国家如果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监管,就应该通过税收引导作用淘汰不规范的经营者。其次,保证向利用企业提供稳定的优质的原料。第三,加速行业整合,提高规模化回收加工程度,提高回收效率。第四,方便政府管理。名单管理明显是大大缩小了政府监管的半径,税收优惠的盘子也好计算。今年,废钢铁不仅重新杀回《目录》,更是将税收优惠稳稳地拉到加工配送企业,而且还能让财政部表明立场:“这就是未来政策扶持的方向”,不能不说是整个回收行业的一场胜仗。再看看废钢铁的政策到底是怎么个给法。首先,废钢铁已经不再叫“废钢铁”,它已经升级成为“炼钢炉料”,也就是经过破碎后的资源化废钢铁,表示已经进入标准化产品环节。其次,享受退税的是符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规定的企业,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一定要进入三批白名单,而是符合规定即可申请。第三,销售对象必须是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或《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白名单里的企业。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又符合《目录》规定的一般性条件,就可即征即退30%的增值税。比率目前是最低的一档,主管部门也要看看再说。
附表 《财税〔2015〕78号》中废钢铁和废纸退税说明
我们再来说说废纸。这次政策出台后,回收企业很沮丧,貌似给了废纸行业一个大大的甜枣,却吃不到自己嘴里。对此,我们也非常遗憾,虽然协会一直在努力争取,但意见没有被采纳也只能反思原因,继续努力。本轮政策直接给了造纸企业,列明了只要企业能证明70%以上原料是废纸和秸秆,废水排放达标,清洁生产达标,就能享受50%退税,而且不分外废国废。享受退税废纸数量核算的依据是采购发票或者纸厂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可以说,对于废纸回收利用产业链而言,这个政策给还不如不给。试想,如果不要回收企业的发票,造纸企业自行开具收购凭证,虽然进项是0,但增值部分变成了17%,可退一半,税负8.5%,谁还会要回收企业的发票呢?十多年回收体系建设培育出来的规范企业又要被打回个体户了,想带票销售肯定要接受纸厂更多的诉求。这个问题政府不是没看到,但是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因为废纸还没有行业准入,无法界定回收和加工,没有白名单。在7月11号中再生协会召开的78号文政策解读会上,财政部明确表示,“如果废纸也能像废钢一样可以界定资源化环节,有相应的规范,增值税就退给资源化环节!这才是税收政策最终的目的。”那对于废纸,什么才是资源化环节?废纸经过分选、挑拣、打包后成为的回收纸,即2013年商务部颁布的中再生协会起草的《废纸分类等级规范》(SB/T 11058-2013)中所规定的废纸要求即是财政部所说的资源化的废纸。而打包厂就是把社会闲散废纸加工打包成回收纸的环节,它需要一定规模的场地、设备、消防、环保投入、需要满足工艺流程、质量要求,与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属同一环节。因此,尽快仿照废钢铁,建立起废纸分拣加工行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规范,才有机会申请国家政策的支持。废纸打包厂是废纸资源聚集最重要的一环,是回收体系能否良性运转的关键,只有打包行业规范化规模化,才能为造纸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只有打包企业成为法人企业,才能与造纸企业共担风险。
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废钢铁税收政策的出台给废纸回收行业打了一针强心剂,作为行业协会,我们要尽快出台废纸加工行业经营管理规范,在下一轮政策调整前做好准备。在此,也号召所有企业行动起来,配合协会调研工作,积极参与规范的讨论,尤其是区域性龙头企业,担当起带动行业自律的责任,和协会一道共同呼吁产业政策的到来。
配图:废纸分类登记规范 废纸加工行业经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