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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案例企业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1-03-30

各有关单位: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意见强调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特别是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等要求。

为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实际贡献,推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经研究,决定启动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案例企业的征集、汇总和推广工作,目的是系统总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发展现状、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技术进展、商业模式和产业趋势等情况,向国内外展示我国再生资源企业在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方面的探索与成效,凝练形成案例企业和先进技术的最佳实践,向有需要的地区进行推广,搭建业务合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以及环境服务型再生资源企业、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企业以及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回收体系提供服务的平台型企业。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3.商业模式和技术应用具有行业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显著,具有推广价值;

4.案例要求(以下要求满足一项即可):

1)在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中建立了全链条、全品类、可溯源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在所属区域得到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认可的企业;

2)建立了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的企业,并在推广交易产品标准化、交易流程可溯源、交易模式可复制方面有一定成效的企业;

3)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一定区域内有阶段性实践成果的企业(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可联合申报);

4)使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回收的企业(企业需实现跨区域回收,并建立了线下回收和物流体系);

5)积极参与实践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并建立了有效回收机制和回收模式的企业;

6)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金属等领域通过完善回收体系、改进分拣加工技术等实现资源高效、高值利用方面有显著成效的企业;

7)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企业,如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

8)构建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至产成品销售完整产业链的企业。

5.技术装备类企业须取得应用企业的书面确认,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连续正常运行两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1.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详实;

2.案例应从主要实践的内容、时间、主要成效、模式总结等方面进行详细梳理,应通过运营数据、绩效指标、相关资质、实景照片等证明案例的先进性;

3.对案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进行量化总结,对项目的可复制、可持续性做判断分析。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填报,并将电子版于2021年7月30日前提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处。

2.协会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报送文件进行筛选,并编制《中国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案例企业报告》。

3.入选《中国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案例企业报告》的案例企业将出席“2021年度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家峰会”。

4.案例企业填报数据纳入2020年度再生资源企业调查活动调查数据。

5.此案例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征集联系人

 18810042527 (微信同号) 邮箱249923833@qq.com

张莅莉:15650789972 (微信同号) 邮箱819135745@qq.com

附表: 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案例企业申报表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2021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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