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搜索: 点击改变背景色: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中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财税新政专家解析直播活动”成功举办 > 正文

中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财税新政专家解析直播活动”成功举办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2-01-20


2022年1月12日,为及时帮助再生资源企业准确了解《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未来企业的适用情况,应广大会员企业要求,在1月7日举办的线上调研会议的基础上,中再生协会邀请财税专家、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丁以文会同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协会副秘书长唐艳菊对40号公告进行解析,并解答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潘永刚秘书长介绍,现行税收政策对行业发展存在税务征管和企业经营的双向风险。他认为,本次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新政通过对回收企业增加可以选择的增值税简易征收设计、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采购发票管理、收紧地方违规财政返还等具体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名义税负过高、进项不规范、税负不公平等突出问题,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有利的财税环境,对行业的规范、公平、安全发展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丁以文理事认为,40号公告有四大亮点:一是第一次将财政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在一起,体现了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再生资源行业共治共管的理念;二是通过简易征收设计,解决了回收企业名义税负过高的问题;三是明确个体回收大户的纳税义务,为回收企业向个体大户的发票需求提供了政策支持;四是通过即征即退政策符合条件的完善,解决利废企业采购再生资源要取得合规发票、入账列支等问题。


直播中,丁以文理事在线解答了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简易征收适用范围、计税方式、如何开具发票等问题,公告第二条单位员工提供再生资源的资格认定问题以及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应该开具何种合法凭证等系列问题。


潘永刚副会长着重介绍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再生资源部分的目录品种、返还比例、适用条件等调整情况。



此次直播活动还邀请了协会副会长、兰州兴盛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董事长、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经理戴南昌,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国明介绍财了税新政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情况。戴南昌董事长、唐国明董事长均表示在新政策的引导下,企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将在经营过程中逐步探索适合财税新政的运营模式。

此次直播活动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广泛关注,近10000人次在线收看本次直播。为更清晰地帮助企业理解40号公告精神,协会将陆续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再生资源信息网”上陆续发布此次线上直播活动中财税专家对于有关问题的解答方案。后续如有相关问题也可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协会收集汇总后,将邀请专家做专业答复。欢迎企业家持续关注协会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 李明环

联系电话:010-83940713;15122091510


【打印】【关闭】